澳門廉政公署誠信教材顧問小組
CCAC

成員須知

  1. 名稱:本小組定名為“澳門廉政公署誠信教材顧問小組”(以下簡稱為“顧問小組”)。
  2. 宗旨:廣納學界意見,旨在令澳門廉政公署(以下簡稱為“廉署”)的教案及教材資源能更切合教學及學生所需,增加教師採用相關資源的動機,進一步拓展和深化廉署面向中、小、幼學生的誠信教育工作。
  3. 組成:曾參與由廉署主辦的“誠信教案設計徵集活動”,或樂意與廉署共同推動誠信教育的本澳現職教師,獲邀成為小組成員。另廉署得邀請本澳高等院校代表及教育團體代表提供專業意見。
  4. 會議:為推進顧問小組的工作,廉署得因應實際需要召開全體工作會議。
  5. 成員的義務:
    1. 定期向廉署提交教案及試教評估(將按實際所需預先聯絡成員提交);
    2. 出席由廉署所召集的工作會議;
    3. 當職務出現變更時須盡早通知廉署相關人員;
    4. 就小組有關工作的實施和報酬自行向校方作出倘須之申報。
  6. 成員的權利:
    1. 協助試教或提供教案的成員獲支付適當報酬;
    2. 參與由廉署所舉辦之交流活動;
    3. 成員得透過書面方式提出退組申請。
  7. 其他:由本須知所衍生的工作方式及報酬支付細則以附件形式訂明之。
  8. 修改:本須知未盡完善的事宜,得由廉署修訂及解釋之。

顧問小組工作方式

  1. 小組成員可以個人或組合方式向廉署提供教材、教案和試教評估。
  2. 提交作品要求及方式:
    1. 教學對象為中學、小學、幼兒或特殊教育階段;
    2. 教案以誠信、廉潔、守法、承擔責任、公平競爭等品德教育為主題;
    3. 節數以2至4節為1個教學單元,鼓勵跨學科設計;
    4. 教案內文須包含內容簡介、教學流程、教學資源、試教評估、反思建議與參考資料;
    5. 須透過廉署所提供的網上平台提交,經專業教育工作者審閱和適當修訂後,上載至廉署“誠信教育資源庫"供本澳教師使用;
    6. 小組成員按廉署要求提交教案及試教評估,每學年不超過2份。
2022年10月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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