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廉政公署誠信教材顧問小組
CCAC

成員的義務

  1. 積極參與由廉署所召集的會議和培訓等活動;
  2. 積極參與向廉署提交教案、教材或試教評估等的相關計劃;
  3. 當職務出現變更時須盡早通知廉署相關人員;
  4. 就教材小組工作的參與和倘有的報酬自行向校方作出所需申報。

成員的權利

  1. 就參與向廉署提交教案、教材或試教評估的相關計劃獲得相應報酬;
  2. 參與由廉署所舉辦之參觀交流活動;
  3. 成員得透過書面方式提出退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