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員的義務 積極參與由廉署所召集的會議和培訓等活動; 積極參與向廉署提交教案、教材或試教評估等的相關計劃; 當職務出現變更時須盡早通知廉署相關人員; 就教材小組工作的參與和倘有的報酬自行向校方作出所需申報。 成員的權利 就參與向廉署提交教案、教材或試教評估的相關計劃獲得相應報酬; 參與由廉署所舉辦之參觀交流活動; 成員得透過書面方式提出退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