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賽者必須於賽事當日穿著由大會提供的賽事T恤,比賽期間請勿配戴任何具其他社團或機構標識之裝備及配飾。大會有權要求參賽者暫時收起不合乎本規定之裝備及配飾。
  2. 參賽隊伍成員須於比賽前15分鐘全體到達會場檢錄處報到,遲到或參賽隊伍成員不足者,不能競逐獎項,但隊伍可繼續出發參加比賽,若在限時內完成賽事,亦可獲紀念品一份。
  3. 比賽限時2小時,參賽隊伍須在限時內完成賽事,逾時成績將判定無效。隊伍完成時間將以該隊個別隊員中最遲的完成時間為準。
  4. 比賽起點及終點為澳門塔石廣場。
  5. 比賽地圖將在賽事當日於起點派發。
  6. 整項賽事中所有隊員均須一同於起步禮上出發、同時尋找同一個控制點及抵達終點。若隊員分頭尋找不同控制點,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7. 參賽者於賽事期間不得使用任何形式之交通工具,違者會被取消資格。
  8. 參加者必須遵守所有的活動規例及大會的安排,並須為活動期間的自身安全負擔所有責任。工作人員有權要求參加者停止一切可能產生危險的行為。
  1. 參加者同意大會將於活動期間進行攝影和錄影,並作日後宣傳之用。
  2. 大會已購買公眾責任保險,參賽隊伍可考慮自行購買其他保險。
  3. 在比賽開始後或於集合時間2小時前,如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仍發出暴雨警告或懸掛3號或更高風球,活動將延期或取消,大會將另行通知。
  4.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活動或將活動改期進行,敬請留意大會通知。
  5. 各參賽隊伍如對比賽結果有異議,可由隊長於賽事成績公佈後15分鐘內向主辦單位提出或上訴,上訴裁決以主辦單位的判決為最後決定。
  6. 廉政公署工作人員及青年領袖探索協會理監事成員不得參加是次比賽,以示公允。
  7. 章程如有未盡善處,主辦單位有權作補充解釋;如有爭議,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活動安排之最終決定權。
  8. 活動以中文(廣東話)進行,所有活動內容不設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