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加者在設計及舉辦活動時不可涉及任何商業活動及宣傳,並需注意版權問題,避免侵權。若涉及違法違規行為,又或活動含有意識不良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或獲獎資格,並由參賽隊伍成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 主辦單位保留接納及修改活動計劃的最終決定權;
- 如遇不可抗力的情況導致活動無法如期進行,主辦單位可調整活動安排,包括延遲或取消培訓和活動。
- 參加者向澳門廉政公署提供之個人資料,會用於處理與本活動相關的用途,例如通訊、統計等;
- 澳門廉政公署會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所收集到的個人資料;
- 根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而予以通告資料的實體為資料的接收者;
- 當事人如需行使查閱權及更正權,可以書面方式向澳門廉政公署提出;
- 主辦單位在活動期間將以相片或錄像形式記錄培訓及活動的情況,用作評估和完善活動安排之用,以及使用部分相片或錄像作為宣傳推廣用途,而不作另行通知;
- 本章程倘有未盡完善之處,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改並保留最終解釋權。
如有查詢,請聯絡廉政公署宣傳教育處蔡小姐或麥小姐,電話:2832 6300,或電郵至